吉林2021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尚未发布,预计发布时间在2022年4月上旬,届时证书领取时间、地点以及领证材料等相关信息才能确定,中建教育一级建造师频道会及时关注更新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以下为吉林2020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材料,可以暂做参考。
吉林部分地区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材料(参考2020年):
长春:
1.本人领取: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代替他人领取:需持代领人及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 号)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技能中心送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请考生务必及时领取。
延边州:
一、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前告知承诺制,领取合格证书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其他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领取资格证书,代领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2.《资格证书》由本人保管,《资格考试存档表》必须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3.自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未领取合格人员的证书,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构不予留存。
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扫码添加微信
领取备考资料
Copyright 2010-2022 中建教育集团 备案号 豫ICP备09016314号-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