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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1-05 来源:中建教育

    证书注册是考生在取得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后,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为帮助广大考生了解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相关问题,今天,中建教育为大家解答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注意事项,希望能助各位一臂之力。

    进行一建证书注册的时候,一级建造师需要注意很多方面的内容,比如对申报个人的要求、对申报材料的要求等等,下面就为大家简单介绍:

    一、对申报个人的要求

    1、报考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需要提供原报单位提供解聘证明。

    2、报考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但又通过考试并且取得资格证书的,不能申报注册,从建设部公示的情况看,这些资格证书有问题的人士也不予通过。

    3、如果存在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的情况,持证人士必须在同一个执业单位注册。

    二、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初始注册申请表要在一建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凡是不通过系统打印的申请表,一律不能上报。

    2、资格证书要将带编号页和相片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新身份证要将反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劳动合同要用劳动部门制式合同,内容填写要规范,其中自申报注册之日起,原则上聘期不少于一年,不能使用简单的聘用协议。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一致的要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市级管理锁进入管理系统,看到本区域内上报人员及企业的各项信息。网上材料与书面材料要统一,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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