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有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工作证明是考生报考时可以证明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重要报名材料,只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重点单位、消防队、建筑设计院、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等才可以开具有效工作证明。商场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开具消防工程师考试工作证明。但商场需要建筑面积在1000平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才行。
消防重点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重点单位。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信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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