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原则上是不能查分的,只有参加了考试但考试成绩显示为缺考的考生可以进行成绩复查。成绩复查一般是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进行,考生需要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复查注意事项: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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