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专业分为建筑、机电、市政、公路、矿业、水利水电6个专业,考生取得一个主专业资格证书之后,就可以报名其余专业增项,但是只能注册一个增项专业执业。
二级建造师增项的条件为已取得一个专业二建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其余专业增项只需要参加《专业实务》科目考试即可,考生考取二级建造师增项的个数没有限制,但是由于二级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所以二级建造师必须要注册后才能以二级建造师名义执业,二级建造师最多只能注册两个专业执业,包括一个主专业和一个增项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的两个专业必须在同一个单位。
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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